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楼上几位答主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业主没有权力拒交物业费,反之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业主为什么拒交物业费?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权力”。
现有的制度只保护物业公司的利益,不保护业主的利益,从一个业主的角度来说几条:
1.购房交钥匙之前,必须和物业公司签定服务合同,否则你就拿不到钥匙也无法入住。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是你不能选择的。合同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是你不能选择的。签不签都要缴费,也是你不能选择的。(有实际案例,业主对物业合同不满意,不签,或者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只要房产位于小区内,就视为享受了物业服务,必须缴纳物业费,否则物业有权力起诉你)
2.物业公司受国家监管,然而这个监管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我们知道消协是12315,城建是12319,物价局是12358,又有谁知道投诉物业公司应该给谁打电话?你去网上查,只能查到监管部门是住建局的物业科,连个电话都查不到,根本没有公开的投诉途径。物业公司直接服务于业主,但它的资质,年检,评级,却和业主的满意程度毫无关系,这是不是一个笑线.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维护业主的利益?听上去很好,然而在物业公司受到制度保护的对比下,业主成立业委会却是完全的自发行为。《物业管理条例》当中关于成立业委会的规定,通俗地可以理解为“你们业主想搞就搞,搞之前打个招呼,搞出来去有关部门备个案就行了,不想搞,ZF也不管”。动辄几百上千户的小区,靠业主自发去选举,难度很大,工作很繁琐,等到出了问题,需要业委会出面解决问题了,再进行选举,更是难上加难。而且涉及到公共区域的收益,物业公司去留等利益相关,物业公司也会对业委会进行阻碍,渗透和冲击,这种情况也有实际案例。
4.就算业主给力,成立了业委会,想换掉物业公司也未必能够实现。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我们小区,物业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亲儿子。我们排除万难,干掉了物业暗箱操作出来的第一任业委会,先后选举了两任自己的业委会,牵头实现了供暖和供水的一户一表改造(之前的供暖和供水都是物业代管,存在很多问题,物业置之不理,逼得我们成立业委会自己跑手续申请改造)。这两项改造当中,物业称开发商留下的原图纸不见了,给施工造成很大阻力,虽然最后都克服了,但是这也直接说明了一个问题:我们无法换更物业。因为开发商留下的建设资料都在他们手里,不甘心被扫地出门,肯定要给后来者下绊子,没有其他物业敢接这个盘。
5.目前我们小区没有人拒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每到收费季就升级蓝牙,强行捆绑,不交物业费车辆就无法进门。虽然有业委会,但是公共收益仍然被物业把持在手中,对公共设施,物业一直保持着从不维护,坏了直接报废叫业主摊钱去换的态度。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有关部门投诉过无数次,均没有任何回应。但是我们也并没有看到什么良性循环,从去年开始,物业要求涨物业费,被业委会拒绝,服务质量直线下降,连楼梯都不扫了,然而我们毫无办法。
走过大大小小上千个小区,物业很好的,收缴率能到90%、95%以上的,象征着业主作为群体客户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100%收缴率也有。
100%收缴率在中国是很恐怖的数字,在国外则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平时买房子,可以设法打听一下物业费收缴率,作为一个小区品质的重要技术指标来参考。
一般不是房子有质量问题,比如大面积的逾期交房、、漏水等等,就是物业差的一那什么。
物业能有多差,在中国,这个题目是没有下限的。堵锁眼、砸车都不算什么,殴打业主、刑事构陷、钢筋贯胸……一个有一千户的小区,每家一年上千元,加上小区里七七八八的其他收入,虽然不多但是胜在稳定。而物业公司的核心就是几个人负责收费加上一群安保,你们换个角度想想和黑社会收保护费是不是有点相似?今天中国很多物业公司都“黑化”了,物业公司的人在小区里比政府更像政府,比业主更像主人。你买了房子住进去就入坑,不服从物业爸爸的管理就只有卖房走人一条路。这样的小区,房价也很难有竞争力。
物业公司的更换需要经过小区半数业主投票,这个程序的组织成本决定了更换物业公司的难度,使得物业公司的市场化竞争不够充分,市场上难以有优秀的物业服务品牌脱颖而出。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千奇百怪,有因为某个户型不合理的,有单纯业主就是老赖什么钱都不交的,但是一旦收缴率相对比较低了,那么多半都是物业方面出了问题。这些问题一旦发生,对物业方面也很头疼:他如何提高收缴率?通常物业公司不会着眼于痛定思痛,提高服务品质,而是通过我上面说的起诉和断水断电来催缴。
大概十年前,某法院搞了一次行动,大规模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堵被窝”。很多业主早晨还没睡醒,法院的同志们就撬开门把还光着的业主拷进车里带走。路上有业主要求立刻交物业费都没用,狠狠地被折腾了一通。这个事的后果是社会影响剧烈,闹得沸沸扬扬,隔年法院就开会检讨,表示以后再也不搞“堵被窝”的行动。
从堵被窝事件开始,法院方面就限制了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人数,本来应该是一个原告几百个被告的简单案子,被要求必须五个五个的告,从此以后效率大大的降低。但是物业公司也不可能说因为被法院“限流”就不告了。你拖欠物业费,物业不会立刻告你,因为有可能你正在排队,但是,大家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
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业主不认可,就否定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小区物业费收费是3.5块。99%的业主都认为物业不错,只有一个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好,就值3块钱。如果法院觉得这个业主说得有理,支持3块,那么这个生效判决就影响到另外99%的人,那些已经交了3.5块的人是不是也要去告,让物业退5毛钱呢?
这就导致法院不太可能在物业服务是不是“质次价低”的问题上简单采纳业主的观点,无非是在调解、“违约金”、“滞纳金”上做做文章。物业公司如果不要钱,那是他的事情,你让法院判物业公司不能要钱,那就不是你一个人可以说了算了。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然,我说99%是物业胜诉,自然也就存在例外情况,比如业主要求对物业服务进行司法鉴定。
有的小区水、电是通过物业去卖,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或者维权的业主,物业公司就限制他们买电,比如一次只给你卖个10度电、3吨水,让你不得不反复去物业买,极其不方便。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在这个领域,秦兵先生很有发言权,十多年前作为著名的房产律师,秦兵提出一个口号:
这个观点在当年引起法律界和物业界的一致批判,有专家说,不交物业费不符合契约精神,有的专家说,不交物业费小区只能更烂,这种休克疗法对社会稳定没有益处。
到了2010年,北京出台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这个条款一出来当时媒体都是报道:没有业委会不交物业费。但是实际运转的并不怎么样,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经历了反复,最后落不到实处。
反观小区业主维权,物业服务质次价低,或者和开发商有纠纷,业主最简单最有效的发泄不满的方法就是“不交物业费”。但是前面说了,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一告一个准,有可能引起物业和业主之间“断水断电”的各种小摩擦,还有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公寓和住宅是同一家全国著名的开发商开发,同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两个物业服务区域。
公寓物业费一平米3.6元,住宅是一平米0.75元。但是由于公寓有纠纷,导致物业费收不上来。而住宅物业费收缴率很高。同样的装修标准,住宅豪华漂亮,干净整洁,充满了生活气息。
公寓则是“灰不溜秋”,垃圾也没有人管,小广告(美女会所、开锁)遍地。原来公寓比住宅贵,现在住宅一平米一万五,公寓一平米六千还卖不出去。(当然也有其他因素)
拒交物业费的后果就是楼盘品质的进一步下降,而单纯说靠不交物业费能否“饿死”物业公司这个问题,至少目前还看不到希望。
有时候有的业主认为物业不好,也有的业主认为物业还不错。很多小区矛盾的导火索都不是普遍问题,而是个性化问题,比如无锡一个小区十几栋楼,只有一个楼规划成一楼大堂是居委会,导致这个楼房价相对不如其他楼,这个问题在商品房预售的时候开发商没有披露,导致业主用同样的价格购买了这个房子引起这个楼的不满,进而引发了小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这就是一个个性问题。
车辆被划,但是不是人人都有车。家里失窃,但是不是人人都失窃。电梯停运,对一楼没有影响。以上种种,都标志着业主未必方向一致。即便方向一致,在业主组织中又遵循“集体行动的逻辑”,也就是有共同目的的业主并不会因为集体的利益而行动一致,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
有人交费,有人不交费,物业公司饿不死,也吃不饱,结果就是小区得了慢性病,死是暂时死不了,不能足以产生让大家做个手术(成立业主大会)的动力,但是活也不能好好活着。
在小区中建立组织,有组织的统一拒交物业费,别说是收缴率为0,就算是收缴率只有50%,物业公司也离离场不远了。业主可以再更换一家物业公司。但是这样做的效率实在是太差,太绕路了。因为,如果超过半数业主能拒交物业费,那么这些业主完全可以直接发起业主大会换掉物业公司。
一言以蔽之,这种情况并不理智,但是又无法避免,与其评价业主“拒交物业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能不能达到改良小区的目标,倒不如把他作为一种“症状”。
如果打个不停,1秒钟打7个,那就说明这个小区得了病。喷嚏越多,病越严重。
千万别说这样弄社会就不和谐了,其实如果不是有赖着物业费不给这么简单易行、低成本的抗议方法,大部分人早就抓紧时间搞业委会经营小区去了。中国城市的市容市貌能上升一大截。
国家要繁荣富强,街上必须看着干净漂亮,可是一到楼道里烂的一那个,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还如何实现?
我们进小区,要经过重重关卡。进大门要刷卡,进单元门要刷卡,进电梯要刷卡,进电梯后还要刷卡才能按楼层,否则电梯就不动,并且只能按你家楼层,别的楼层按了也没用。来个客人,必须亲自下去接,否则根本不可能通过这么多关卡。
同学们啊,你们还是图样图拿衣服啊。我告诉你,你的物业卡是有期限的,也就是你交多久物业费,你的卡就管多少天!一旦你的卡过期了,抱歉!物业卡立马失效,一天也不会耽误!大门进不了,单元门进不了,电梯按不了!
现在知道厉害了吧?谁特么敢不交啊?有一次我延期一天没交,当天晚上硬是在楼下等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终于等到一个同单元的一起进去了。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no!no!no!进电梯后,不刷卡,一个楼层你都按不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拖延物管费哪怕一个小时,每次都准确无比,更别说赖着不交了。
有了这个收物管费的法宝,物管公司直接把业主当孙子啊,任何事你找物管,想都别想啊,不直接轰你算脾气好的。
更霸气的事,停车场的车位,不买车位是500一个月,买了车位后是200一个月!买了车位你还得交费!
这还不算啊,物管在电梯里长期贴着固定告示,强调停车场只供停车,在停车场被刮被撞概不负责!概不负责!概不负责!见识了吧?
小区停车场居然对外停车!而且一律收200!每天晚上回家,根本没有地方停车,连过道都挤满了车!如果你早点停到车位,第二天你根本没法出来。很多时候我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平均一个月要违停罚款500块以上!
重点来了,物管敏锐的发现我没有在小区停车了,每天通过系统给我发短信,几乎每天都发。连续发了两个月,第三个月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的物管卡完全不管用了,但是我的物业费是预交一年的,不存在拖欠。于是我就去找物管。
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打听到神秘领导电话,这领导长期不在小区,我问到这事后,领导很诧异,问了句:你有车吗?
我说有。领导说为什么不停小区?我说小区别太多没法停。领导居然来了句:这样不行啊,有车为什么不停小区。
真心无力吐槽下去了,这个小区不打算再住了,我打算卖掉从新买个物业没这么牛逼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物业这么强大,估计卖不出什么价了。
这个小区真的是模范物管,只凭一套刷卡系统,百分之百缴费率,用最水的管理,最低的成本,最粗暴的态度,轻松挣大钱。
问题是很多住户反应,房屋多多少少都有问题,房屋漏水,墙壁开裂,窗户进风物业说你找开发商开发商说你找物业于是业主们像被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于是愤怒的业主们决定,不交物业费其实很多事,说开了都好办,但是踢皮球踢来踢去,业主也就没有理智了,窝火啊其实还有个招,起诉物业和开发商啊但是业主们表示,太费劲了,眼下有个省力的办法,不交物业费我们那物业的案子基本都是这个逻辑推动的而法院为啥头痛因为业主觉得自己有理,就可以抗法,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拒绝执行所以这种案子和和气气的解决是不行的,一般都是来硬的居民们经常看到小区里成群的警车,那是法官带着法官助理和法警去拘传欠物业费的,基本拘传回来的人就两条路,给物业费或者拘留题主问了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我从法院的角度讲不可以你觉得物业服务差,物业费打水漂,你可以去起诉,不是没人赢,我们法院有很多案例都是业主起诉物业获胜而物业面对法院其实是没有反抗能力的,胜诉的业主的需求和赔偿都能得到很快满足如果你以不交物业费 那么被物业起诉到法院的胜率是很低的,题主也说了那种情况下事情就发生了性质的变化 你的行为从维权行为变成了抗法行为经常有业主在法院咆哮,他不给我服务,我还交物业费,我冤大头啊我我们很理解这种心理,但这不是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理由有业主说,你们法院讲不讲理,这不是为虎作伥么对于这种人我们一般是心里面吐槽: 真有能耐你胜诉啊,物业起诉你失败啊,这时候逞什么能啊对于物业的案子当事人一般是这么三种第一种是很不情愿的交了物业费,之后回去和物业吵吵,或者自己生闷气的第二种是很不情愿的交了物业费,之后和物业具体的研究了物业服务项目,也算有点收获第三种就是很不情愿的交了物业费的,之后向法院询问如何起诉物业,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的时,然后回去琢磨起诉物业,扳回这一局的我认为第三种是最合适也是最有收获的所以,题主 要交物业费啊
假设1200户的小区,每栋楼21层,每层4户,每户100平,那么小区将有15栋楼,3栋配一个清洁工。
假设每栋楼都是双电梯,那么有30台电梯,物业要招1个电梯管理员并申请维保单位。
假设400户用一台变压器,那么有三个用户专变,一个公共变,总计四个配电室,需要配高压电工1个。
这是到手工资,如果算上扣掉的五险一金及员工吃住等支出(按到手工资的30%计算)
公共设备的耗材、日常损耗,公共照明电耗、电梯运行费用按每户平摊每天每户0.5元计,30*1200*0.5=18000
再算上你们口中的广告费,这样的小区撑死也算每年多2万,那些肯给高价的企业又容易惹来业主反感~
保洁不要5个了,3个又忙不过来,那么4个刚好,但保洁也提出人少活多,不加钱也撩担子,那么每人加300等于1200,又省掉了2800*1.3-1200=2440
接着逼电工去考电梯管理员,继续岗位内卷,结果有电梯管理员证的电工甩一句我双证合一要加钱,不然爷走人,你又按市场薪酬加1000,你又省下了5000*1.3-1000=5500
这个时候项目经理结(当他是老板)得全天负责项目的运行,他不能再兼职某岗了,也不给他开工资,项目运行结余的钱全算他的收入
那个时候物业只能继续砍编制,继续砍支出,砍到收支平衡为止,服务质量与人员质量只保持有,而不是保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