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物业管理师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自2010年开始,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全国范围内暂停考试。2016中文名物业管理师外文名propertymanager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相关考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目录10培训对象11考试时间12报名时间13考试科目14考试题型15发展因素16项目概述17培养目标18相关人物19必备素质20注意事项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执业资格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2005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CertifiedPropertyManage(CPM),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附加说明相比较来说,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最具权威的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官员曾明确指出,《物业管理条例》中所指的执业资格证书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认证证书。目前许多机构称呼的《注册物业管理师》都是原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请相关人员注意分辨。2007年国家实行大部制度,建设部合并,同时人事部与劳动部合并,注册物业管理师在全国范围暂停考试。2010年,由于原劳动部主办的物业管理师与建设部和人事部主办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有部分重叠,暂停了原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调,注册物业管理师计划自2010年适当时候开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日期定于10月23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负责;《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注册物业管理师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后再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3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发展历程2005年12《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开始实施;2006《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全套五本,4门课程,包括《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及《考试大纲》;2006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第一批师资培训举行;2006年11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一千余位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大会举行,认定人员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考试;2007年至2009全国各地方物业协会与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累计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一万五千人次;2010《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考试辅导教材由亚太教育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组编出版。2010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规定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于10月23日和24日举行。符合考试文件规定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向当地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免考事宜。2011日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考试用书参考教材由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编写,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备考事项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本年度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月正式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和《中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2008年,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对《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中的涉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审定通过。根据新考试大纲,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于2010月出版了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对相应内容作了相应补充和修改。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考试目的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物业管理的作用、特征和《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核心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发展和制度建设的熟悉程度。考试基本要求掌握:《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位,《条例》的指导思想以及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条例》涉及的主要问题。了解: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8.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10.9.政府在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的特殊地位11.10.《条例》颁布前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12.11.《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13.12.《条例》颁布后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14.13.《条例》的指导思想15.14.《条例》创设的法律制度及其内容16.15.《条例》的主要内容17.16.《条例》法责壬的特点18.17.《条例》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考试目的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特点、内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使用和维护等有关政策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理解、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考试基本要求掌握: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包干制和酬金制收费形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物业使用和维护的有关规定。熟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和时效,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秩序的方式,物业管理企业在安全事故中的法律义务。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 8.物业服务费用的成本构成10. 9.实行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1. 10.物业服务费的缴纳和督促 12. 11.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交各项公用事业费用的规定 13. 12.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4. 13.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 15. 1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 16. 17.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7. 18.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18. 19.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19. 20.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相关规定 20. 21.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规范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考试目的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业主大会、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 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七 项制度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政策必要性和具体内容的理解、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 考试基本要求掌握: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和法律 效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意义,各资质等级物业 管理企业的条件,物业管理师考试注册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与使用。 熟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临时公约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 意义和原则,应移交的物业管理资料的范围,物业保修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的必要性,物业管理师应具备的执业能力,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代管单位的义务,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了解: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 工作内容和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内容,物业管理招投标 的评标规则,物业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申报程序,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的职业道德。 8.业主大会的成立10. 9.业主大会的职责 11. 10.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三种情况 12. 11.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 13. 12.业主委员会的性质 14. 13.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5. 14.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16. 1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 17. 1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18. 17.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 19. 1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限制性要求 20. 19.业主公约的性质 21. 20.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22. 21.业主公约的特殊作用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