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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管理制度Kaiyun 开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6 05:37:43

  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管理制度Kaiyun 开云(图1)

  以购房合同或承租合同签定之日为准,当月15日前(含15日)计收全月管理服务费。当月15日以后计收半月管理服务费。

  c.退款:在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办理接管托收后,凭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前提:无拖欠水电费)。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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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1)外围道路清扫、保洁; (2)楼层清洁、消毒;(3)玻璃刷洗、保洁;

  (8)医疗科室、手术室、会议室、透析室、重症室、急诊抢救室、注射区等清洁消毒;

  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相关共用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外观完好、整洁,公用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画、乱悬挂,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

  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每天清扫2次,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外标识、宣传栏每周擦拭2次;

  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每月检查1次,定期对雨污水管道进行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现象。

  花草树木生长正常、绿化效果好,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无树木枯死和歪斜,发现死树应在三日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适时修剪;

  门岗、监控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专人24小时值勤,实行定岗与巡逻相结合;

  我们将根据《北京市优秀大厦评比标准》和国家管理相关考核标准以及《恒瑞物业管理标准》,紧密配合经营战略规划,并承诺达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物业的`服务质量与要求:

  正式接管在条件具备时一年内让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达到恒瑞物业承诺的各项服务指标;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率98%98%楼宇公共部位、设备及公用设施功能良好,外观无潜在影响使用的损坏,每年进行一次房屋普查。(完好面积+基本完好面积)/总面积×100%≥98%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计划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100%住户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急修项目要求5分钟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完成任务。及时维修次数/应计报的维修次数×100%返修次数/保修总数(1)配备合格技工24小时随时待发(2)维修材料、工具准备齐全(3)严格要求技工准时完成任务返修率2%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100%维修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不可出现因操作技术问题造成的二次返工。维修合格工程次数/维修工程次数×100%≤2%以派工单及维修部反馈信息为依据,检查返工原因。

  回访率100%100%依公司规定按时回访。回访次数/维修服务次数×100%≥20%建立回访记录,作好回访记录。

  4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消防设施完好无损,时刻满足使用需求完好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总数量×100%≥100%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保持清洁,实行设备责任人员负责制。

  5设备运行完好率98%设备运行完好,没有隐患,要求有记录,严格遵守操作规章与保养规范。完好设备/设备总数×100%≥98%1、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2、有定期保养、维修、巡视、运行、操作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记录。

  6管理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0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发生治安案件迅速到场协助破案工作。以每千人次为基数,治发案件发生率为01、保安员加强巡视,发现治安问题早解决,防止酿成案件;2、积极配合民警工作。

  7保洁率98%98%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清洁,消及时。依公司制定的保洁作业标准测定100天每日清洁达到标准,专人巡视、检查。

  8绿化完好率95%98%绿化状况符合设施、施工效果。完好绿地、花木/总绿化面积×100%≥95%加强绿化工作,监督检查。

  9火灾发生率0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火灾。发生火灾次数/管理面积总数×100%=01、建立消防制度,宣传消防知识;2、配备消防器材。

  10有效投诉率0.2%为广大用户提供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服务。投诉次数/使用人数×100%

  11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率80%95%定期向住户发放物业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意见及时整改满意使用人数/使用总人数×100%≥90%1、定期检查;2、指定整改措施;3、及时纠正偏差;4、做好整改措施记录。

  12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达标上岗,各专业上岗证齐全达标合格人数/参加培训人员总数×100%=100加强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制度。

  13停车场、自行车棚设施完好率98%完好使用/设施总数×100%≥98%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巡视。保证停车有序,以免隐患。

  (一)严格贯彻执行《员工录用操作规程》等相关企业标准,保证员工技能与素质达标:

  1、员工实行岗前培训考核达标上岗制,所有员工(包括院方遗留人员入职前)均履行相关岗位,专业性入职鉴别考试和恒瑞物业员工培训后的考评。合格者,准予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重要岗位的员工(如:设备维护人员、保安人员、保洁人员、运送人员、陪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保密培训。

  3、员工录用后实行试工期3天和试用期1-3个月不等的试用制度,在试工和试用期间,经实践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的相关工种,杜绝无证上岗,证件必须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严格执行《恒瑞物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标准和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达标。

  (三) 建立具有恒瑞物业服务特色的服务受理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1、一般保洁服务实行全天候8小时,特殊服务部位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工作制;

  3、各专业部门的具体工作起始时间本着质量达标,无干扰服务又符合要求等原则具体制定。

  (六)由院方提供服务管理中心办公用房、服务受理监控中心办公用房一套和相应的清洁工具房若干间,以保障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和工作用房。

  根据总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处内部报销、付款程序,严格有关手续。

  3.2财务部对物业处各项目管理部的开支情况进行总体控制,并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公司内部往来结算及公司与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事项。

  原始凭证必须是公司经营业务流动中经正正规渠道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凭据,经税务部门监章的正式发票,经物价、财政部门监章的正式收据,公司与业务往来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合法凭据的,须由经办人填写情况说明单,阐明原因,经证明人证实,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批准签字,方可作为报销冲账的凭据。

  b较大的票据,粘贴在报销单的左边(左齐报销单边框,上齐报销单边沿)。将有关空白结算凭证粘贴在上面(如较大票据粘贴法),并准确、完整、清晰地填制。

  b坚持报销人、审批人分权原则,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报销审批人和报销人同为一人的费用。

  c原始凭证要求整洁、清楚,不得涂改、伪造,对涂改过金额的发票,应有开票单位加盖的更改章,否则无效。不得索取空白发票、收据自己填制。

  f按合同支付款项的,在首次付款时,应将合同交财会部备查。今后需支付的款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裁/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开支。

  g报销单的填写和签字,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否则可视为无效单据,出纳员不予办理付款。

  h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作假、虚报费用、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审查签字→会计(财务负责人)→总裁/执行董事审批签字→出纳员支付款项。

  4.3.1交纳服装押金的员工辞职时,凭原收据随离职工资一并退回,收据遗失的,需提出其它证据,并说明原因。

  4.3.2装修公司退出入证押金,先由各项目部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再按:客户主管(内勤)→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4.3.3施工完成需退装修保证金、外单位的进场保证金时,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再按:客户主管(内勤)→业主签字→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4.3.4业主退物管费、车位费,应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写退款单,并注明退款原因。经:客户→客户主管(内勤)→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财务审核→服务中心收银退款。

  4.4.1签批程序:二级主管(根据员工出勤状况及工资制度制表2日)→一级部门经理(签署具体意见4日)→人事行政部(汇册各公司《工资表》表进行初审6日)→财务管理中心(最终审核并确认无误后9日)→总裁(批准11日)→执行董事(批准13日)→财务管理中心(发放15日)。

  规范物业处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物业处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物业处的资金损失。

  严格执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以总裁/执行董事签批后,方可再借。

  5.1借款单需填列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等内容;若缺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5.2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执行董事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若缺少签字,财务有权付款。

  5.3报销金额大于或小于原借款金额的,一律采取一次结清,多退少补的办法结算,财务部门不留底,不挂账,借款人不得拖欠。

  7.1冲销原借款费用时,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想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报销。

  7.2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裁/执行董事、分公司、各部门(管理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如确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借款,需由借款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由总裁/执行董事批准,方可适当延期结算。

  ①所有款项的收取必须向交款方出具票据,并按票据要素填写齐全,书写清晰,出现大小金额不符或书写差错的,应作废后重新填写,不得在原票据上涂改。

  ②财务部设计各种票据登记簿,对各种票据的购、领、存进行登记管理,各部门领票人对所领票据的使用、库存负责,用票部门凭已用票据换领新票。

  ③授权收款的部门,由公司指定专人在财会部领取票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院内停车专用章,方能使用。

  ⑤财务部票据保管人应认真核销已使用各种票据,确保各项收款及时、足额上交财务部。

  5.2财务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用票部门或个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1)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2)设施设备之质检、消防、劳动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3.)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承包商、业主与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二次装修档案:

  1)用户单元二次装修图则及审批手续;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3、业户资料:

  1)入伙情况记录;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

  1)各类设施设备要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应急措施;2)各类设施设备有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

  1)变配电间要有供电部门定期电气测试报告记录;2)电梯要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

  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

  1)正式文件应用电脑打印操作,并有规定的电脑档号及存档目录记录;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收缴情况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在同级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为了保障公司办公楼的正常有序使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楼的安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保安的管理,确保保安人员履行好安保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办公楼安全。

  2.严格来访登记制度。凡是来访的办事人员先由门卫告知相关部门,并在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注明事由,再由相关部门进行接待。杜绝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内部乱串乱闯现象发生。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用电使用情况,离开办公室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关闭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确保部门自身安全。

  4.有重要设备、仪器仪表的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避免发生财物丢失等责任事故。

  6.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设备机房、食堂、仓库等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8.保安部门要认真检查维护电视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开通,运转良好。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电视监控室,如需要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征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同意。

  9.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需要加班人员须在值班处登记。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财务室、配电室、设备机房、档案库、厨房餐厅、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记。禁止在办公楼内乱扔烟蒂,禁止在办公楼非吸烟区(电梯)内吸烟。

  2.各部门员工要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3.各部门员工要积极参加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4.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严禁在楼道、办公室、卫生间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7.安全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巡视办公楼防火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杜绝隐患。

  3.不准随意砍伐、挖掘、搬移公司绿化树木。如因确实需要者,需报办公室批准。

  12.办公楼的绿化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绿化养护由专业养护人员负责。

  1.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延长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节省资源,杜绝浪费。

  2.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部门,要严格安照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制订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计划,做好维修维护保养工作。设备运行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遇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3、物业及大型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设备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维修方案报领导审批。做到科学计划,周密安排,严格审计,确保质量,厉行节约。

  4、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由部门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统一派人负责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工作,发现有安全、消防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做书面汇报;

  4、发现安全、消防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定期或不定时对本班安全护卫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对不合格工作(服务)作出处理。

  4、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准确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和决策指令,带领本班人员做好安全护卫工作。

  8、熟悉安全护卫各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本辖区安全护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10、督导本班人员的日常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班人员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

  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

  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

  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1、负责分公司/管理处服务产品的成本费用、物料工具采购与使用、人员定编等年度计划预算、审核与平衡,并实施目标控制和措施执行监督等工作;

  3、负责公司四防一保、社会稳定等的日常计划安排、检查、指导、协调和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对分公司/管理处事务协调与处理、应急预案等计划及其控制措施工作;

  5、负责对新接楼盘的.早期介入、接管、验收、入住、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等内容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6、负责对分公司/管理处经理专业知识培训、业务指导、行为监督、人际沟通等工作;

  3.高层住宅出入口大堂卫生 (1)扫净及洗刷大堂出入口地台及梯级 每天2次

  为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各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区的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特定如下公约:1.各业主、住户须使用垃圾袋,于早上8点、午后2点投入垃圾桶内,高层业户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投入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清运,不准把垃圾长时间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违者罚款 元。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则由家长负责。

  8.区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应在指定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生地。

  9.业主、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丢纸屑、烟头、杂物等,违者罚款 元。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政府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或城市管理规定给予处罚,或在公共场所公布其行为。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户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按时放到指定地点)。2.不准随地大小便(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为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内部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关系,管理处主任对各项工作有必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小区楼宇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1.管理处主任对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负责,具体负责分管住宅楼区域公共设施,清洁、卫生、虫灭鼠、绿化美化、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2.管理处主任每月必须对上述管理工作范畴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认真记录,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3.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每月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并对工作计划逐项进行检查、指导和落实,抓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4.管理处主任应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管辖范围、卫生区域责任范围、消范围及重点部位、绿化责任区域做到心中有数,在每次全面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督促楼管员或责任人前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下来,事后检查完成情况。

  5.管理处主任应对各项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除每个月定期检查以外,还要采取不定期的抽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抽查过程中可走访部分业户,虚心听取业户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业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要求和提高质量标准,取得业户的理解、支持、配合与信赖。

  6.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发出书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楼管员或责任人限期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7.管理处主任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楼管员、清洁工、绿化工、维修工的奖金或工资直接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为了强化楼管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提倡优质服务及严谨管理作风,创造文明、整洁、美观、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标准。1.楼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热爱楼宇管理工作,热心为业户服务,团结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楼管员应对管辖房间的业户情况以及对楼层公共区域设施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对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区域常青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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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管员应不定期走访业户,虚心听取业户意见和建议,做好业户走访记录,增强与业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取得用户的理解、支持、配合与信赖。

  4.楼管员每天例行巡视检查制度,对管辖楼宇的.各个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设施的状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控总值班,并督促及时解决。

  6.为保持辖区的清洁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楼管员每天应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将检查结果填入考核表格内,每月总结一次,报管理处主任评定,考核结果与月份工资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7.每月发放卫生工具及清洁材料,工具及材料的领用应本着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努力降低消耗,节约成本,从严控制的原则。

  8.组织员工参观学习先进单位在清洁、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提高管理水平和清洁标准。

  ②上午 ~ 清扫、拖抹楼道,清洁墙面,清扫天花板、雨篷,清洁水池,清运杂物。

  ③下午 ~ 擦抹扶手、电子门、信报箱、电表箱、窗户、消防栓、管、开关、灯具等。

  ①早晨 ~ 清扫马路、草地、公共场地、停车场各一遍;清运垃圾池、垃圾箱里的垃圾,并用清水冲洗。

  ②上午 将垃圾拖运到中转站上车,并清洗中转台和排水沟以及各自的手推垃圾车,值班员用喷雾器对中转台及周围地面消喷药。

  ③对各自责任区内的马路、草地、污(雨)水井、沙井、散水坡、排水沟等全面清洁,每小时循环一遍。

  ④下午 ~ 清运各责任区垃圾池、箱内的垃圾,清洗垃圾中转台,并消喷药;清洗垃圾池或箱,对各自责任区进行保洁,每小时循环一遍。

  ⑤公共场所,如中心花园、大门口、综合超市周围、停车场等在中午 ~ 和下午 ~ 安排清洁工值班保洁。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公司所属物业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收费工作会计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收费工作是发展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公司应严格执行发展公司制定的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三条物业公司负责人应该依照本制度规定,规范各项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办法,组织有效实施;收费室主任在日常工作中,依照本制度规定组织、管理各项收费工作。

  二、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收费数据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三、各类的数据应及时上报发展公司财务,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激励员工完成公司的收费任务,加大各项费用的收缴力度,对于在收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不能完成收费任务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一定的奖、罚,具体奖罚方案详见物业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

  第六条物业公司各项收费日常业务归口公司财务室指导管理,各收费小区、收费部门,日常收缴业务工作管理统一由有色苑收费室统筹安排指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查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已达到明确职责权限,行成相互制衡机制。第七条以下不相容工作为: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水、电、暖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等。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物业公司经理负责应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同时负责确认押金收取标准、押金批准退付及处理工作;水电抄表工负责辖区所有由物业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相关报表;收费室主任负责数据统计工作,同时规范各收费小区、收费部门收缴程序及核查上报报表准确性;财务室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规范各收费项目收费制度。

  第九条水电费收费程序:抄表工应在次月1日将抄录的电费数据上报收费室,收费员在1-9日依据抄表工抄录电费数据录入收费软件,同时依据业主实际情况计算当期水费、物业管理费数据,针对公用水、电、物业费转账部分,要求抄表工每季度抄录一次报发展公司财务室,财务室根据各单位实际予以转账。电费总表的抄录时间应与供电部门抄表时间同步,分表应在每月25-30日内完成抄录。收费室主任应对当月录入数据进行稽核,并保证当月10日准时收费。

  第十条停车费的收费程序:停车费的收取分按年收费、按月收费和临时收费三种形式。按年收费、按月收费由办卡人在收费室凭持卡人详细资料办理,收费员必须录入持卡人相关信息后,按月或年收费标准收费(初次办卡需缴纳制卡费),按月、年收费的收费情况,应按月编制收费清单,列明所属起止日期,报发展公司财务室,金额必须与上报数据一致。临时收费由门卫值班人员收取,门卫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依据门禁软件列示应收金额与实际收款金额,填列交款明细表,并详细列明差额原因,同时交接班时应清点临时卡、停车费发票、钱款,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门卫值班人员所收票款必须及时上交秩序维护部负责人处,不得长时间滞留在各值班人员手中。收费室主任应随时检查门卫的交接班记录,检查门卫的停车票和票款数量金额,及时查找出现的错误。门卫应及时估算停车票使用情况,不够时及时在收费室领取,收费室应建账登记停车票领购情况。

  (2)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及摊位租赁户须持出租合同到发展公司财务按合同的要求缴纳租金;

  (3)新签或合同到期后续签的所有出租合同,必须由物业公司、财务科、综合办根据本地当年市场租赁价格重新进行评估,确定门面、市场房屋及摊位租金的收费标准,以书面报告报请公司批准后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租赁合同期内,未按合同及时缴纳租金的,物业公司必须由专人负责催缴,保证租金及时缴纳。承租方应积极缴纳租金,若数次催缴仍不及时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向其继续出租,因终止出租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二条押金、代收费收退程序:各收费点收费员根据各小区实际押金、代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收取时,开具收款收据并告知业主需妥善保管,押金退付时凭收款收据支付。收费员交款时必须附押金、代收费明细,同时向收费室主任上报电子版明细,上报数据与缴款金额必须相符。业主需退付押金时,经各小区负责人签字、物业公司经理确认后,收费室主任安排各服务小区收费员直接进行退费,当日交款时,发展公司财务室出纳根据审核手续齐全的当日退费明细清单,开具现金支票与当日收费款项一同缴存银行,同时将审核手续齐全的退费明细清单上交财务室当日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收费员每天收费后,于下午四点扎帐,财务室出纳准时收款,出纳收款时,依据有当日收费员签字确认的收费交款表,结合当日收费扎帐汇总表进行收款,及时送存银行。各收费网点包括门岗,在每星期一下午四点,依据各收费点填列交款交接明细(各交款交接班必须详细列示,并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到收费室缴费。如果平日收有大量现金,提前电话通知财务收费。

  第十四条在每月月末,各网点收费扎完帐后,在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欠收费用明细单。报送收费室主任处汇总后上报财务,财务销售会计核对欠费挂账情况。

  第十五条各项应收款的减免必须由物业、热力公司写专题报告报发展公司,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缴费人的姓名、金额及减免的理由等。由发展公司综合办、财务科核实后,报主管领导签字,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收费室方能处理减免,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以备查验。

  对于特困人员、特殊用户取暖费采取的适当优惠或给予减免,也必须遵守上述审批程序,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给予优惠或减免;对供热区域的政府惠民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按阜政办(20xx)94号文通知要求,按居民用热价格减半收缴取暖费;对于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应给予减免的,例如发改委明文规定的未安装供暖设施的楼道、阳台、储藏室等空间的取暖费用应该给予减免,一经供暖用户提出相关减免要求,物业公司经核实后,可减免相关手续尽快予以办理;新建小区的第一个采暖期热费由开发商缴纳,以后年度由购房者或开发商缴纳(未售房),已购房未入住和开发商未售出的空房按50%缴纳热费(20xx年开始,住建局不成文规定,最先在公务员小区执行),具体入住情况及空房率由物业公司、财务科、综合办进行核实后,物业公司提请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收费室与发展公司财务室将不定期对各类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舞弊情况将进行严厉惩罚,并在物业公司当季考核中扣发相应考核工资。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收款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等,由发展公司财务室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由收费室主任在财务室办理领购手续,负责各收费点的发放,收费室应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号码及金额。各收费员缴销使用完的收据,由收费室主任及时到财务室销号。第十八条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第十九条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收费室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第二十条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发展公司财务室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财务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发展公司财务室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④收据必须填写收款人姓名全称。

  第二十二条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1、急修、跑水、下水堵塞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室内照明电修发生障碍接到报修当时检修。

  4、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监督电线、保证小区上下水、电畅通,保证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6、岗位纪律公开,不允许向业主吃、拿、卡、要,接受业主馈赠,刁难业主,做到优质服务,便民不扰民,活完场地清。

  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满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

  2、熟悉和掌握整个小区,内部地形、地物,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解决。3、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问明情况并加以记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查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提高警惕,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特别要注意防止火灾、盗窃、抢劫、破坏、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小区,排除小区内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高空坠物、车辆漏油、异常响声、异味、烟雾、不正常的亮光等,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五、楼后地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道路、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所有的,同时也是小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持公用部位在公共使用中的整洁、完好,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2、楼道走廊内保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爱护公用使用的部位,保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反公共使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